人社部问答_事业管理司答网民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满不予转正有那些情况的来信

人社部问答
2021-05-17
来源:人社部

事业管理司答网民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满不予转正有那些情况的来信

来信时间:2021-05-13 回复时间:2021-05-17

史*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与事业单位订立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过后,不予转正情况有哪些?有什么样的程序?是不是可以按照公务员法规定,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任职?

回复:您好!我们已收到您的来信,经研究,现就您询问的事项答复如下: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感谢您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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