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问答_专技司答网民《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有关问题的来信

人社部问答
2021-08-11
来源:人社部

专技司答网民《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有关问题的来信

来信时间:2021-08-03 回复时间:2021-08-11

吴*凡:《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附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第四项第(二)条:“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具备博士学位,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或具备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4年;”中,关于“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4年”,是否可以理解为: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临床工作满4年,在未参加住院医师规培的情况下,可以直接报考中级职称?

回复:您好!我们已收到您的来信,经研究,现就您询问的事项答复如下: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1号),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4年,可报名参加相应专业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考试。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阅读3
分享
下一篇:这是最后一篇
上一篇:这是第一篇
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