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12366网上留言_汽车加油费,是否需要按照买卖合同缴纳印花税_我公司名下有购买汽车,也有租赁汽车的合同。公司有真实的加油费用,已取得合法加油发票并未订立相应成品油买卖合同。该种情况下,是否需要

江西12366网上留言
2023-05-09
来源:江西12366网上留言

江西12366网上留言_汽车加油费,是否需要按照买卖合同缴纳印花税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3701ec0b78a04a5092d02a05115ad209

问题名称:

汽车加油费,是否需要按照买卖合同缴纳印花税

留言时间:2023-05-08

纳税人归属地:江西

问题内容:

我公司名下有购买汽车,也有租赁汽车的合同。公司有真实的加油费用,已取得合法加油发票并未订立相应成品油买卖合同。该种情况下,是否需要针对实际的加油费用缴纳印花税?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3-05-09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规定:“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买卖合同,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税率为价款的万分之三。”
  三、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2号)规定:“二、关于应税凭证的具体情形
  ……
  (二)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且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江西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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