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留言平台_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员工培训费范围,应与职工教育经费的范围一致?即应在《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规定范围内?

12366纳税服务处
2023-06-05
来源:湖北省税务局留言咨询平台

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员工培训费范围,应与职工教育经费的范围一致?即应在《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财建[2006]317号)规定范围内?
咨询人:(亚顿 艾尔)(
咨询时间:2023-06-01
回复单位:12366纳税服务处
回复时间:2023-06-05
答: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根据《财政部 全国总工会 国家发改委教育部 科技部 国防科工委 人事部 劳动保障部 国务院国资委 国家税务总局 全国工商联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文件附件第二条规定,进一步明确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的内容和要求。(五)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1.上岗和转岗培训;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您具体是发生了什么应税行为?具体是咨询什么税种?请您完整地表述清楚后我们会尽快回复您。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湖北税务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祝您工作愉快!欢迎您再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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