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纳税咨询_合同印花税

福建咨询问答
2021-07-15
来源:福建省税务局

标 题:合同印花税

写信人:林**

咨询时间:2021-07-08

回复时间:2021-07-15

发布时间:2021-07-15

留言内容:

1、合同注明含税金额和不含税金额,是否可以按不含税金额缴纳印花税?
2、租赁合同注明中介费、物业费、租金的,是否只按租金缴纳印花税?
3、单位和个人签订的为员工生活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单位是否可以不交印花税?

回复部门:纳税服务中心

回复内容:

您好,1、纳税人签订的财产租赁合同上分别注明了含税金额和不含税金额,应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2、财产租赁合同中有分别注明注明中介费、物业费、租金的,按照租金收入缴纳印花税。3、单位和个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需要缴纳印花税。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具体以法律法规及主管税务机关相关规定为准!感谢您的咨询,顺祝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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