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递网】会议费开票问题、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

史炳凯
2023-05-29
来源:

会议费开票问题、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

会议费开票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

在酒店举行会议,酒店开出的发票是餐饮服务会议费是否符合规定?

发布日期:2021-11-23


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会议场地及配套服务的活动,按照“会议展览服务”缴纳增值税并开具对应发票;如果酒店仅提供场地,应当开具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发票。同时根据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陕西

详细信息

标题: 【每日一问】 会议过程中的用餐是否属于业务招待费能否抵扣?

内容:

【吐槽】柴桑子(浔阳简)①(317480953) 2020-09-28 08:23:42 【每日一问】 会议过程中的用餐是否属于业务招待费能否抵扣? 问:我公司举办会议并统一安排午餐或晚餐,这部分餐饮支出该记入什么费用科目?是会议费还是业务招待费?

办件分类:

办件编号: ZXZX2011601254950235

提交时间: 2020-09-28 09:03:42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4)会议展览服务,是指为商品流通、促销、展示、经贸洽谈、民间交流、企业沟通、国际往来等举办或者组织安排的各类展览和会议的业务活动。 4.餐饮住宿服务。 餐饮住宿服务,包括餐饮服务和住宿服务。 (1)餐饮服务,是指通过同时提供饮食和饮食场所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饮食消费服务的业务活动。 (2)住宿服务,是指提供住宿场所及配套服务等的活动。包括宾馆、旅馆、旅社、度假村和其他经营性住宿场所提供的住宿服务。 因此,会计科目建议参考相关会计政策和准则等规定执行。会议展览服务,是指为商品流通、促销、展示、经贸洽谈、民间交流、企业沟通、国际往来等目的而举办或者组织安排的各类展览和会议的业务活动。酒店(会议承办方)在提供会议服务的同时,为参会人员提供住宿、餐饮服务的,应按实际消费项目开具增值税发票。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答复机构: 项目组

答复时间: 2020-09-30 13:40

附 件:



会议费所得税税前扣除问题


宁波

关于明确所得税有关问题解答口径的函    甬地税一函[2013]18号

12、问:企业未将会议费、差旅费等与业务招待费严格区分,取得发票上笼统开具会务费或会议费,因涉及业务招待费的扣除标准问题,所得税税前扣除如何掌握?

答:业务招待费支出,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必要的、合理的交际应酬支出。企业申报扣除的业务招待费,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当提供证明真实发生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不能提供的,不得在税前扣除。其证明资料内容包括支出金额、商业目的、与被招待人的业务关系、招待的时间地点。企业投资者或雇员的个人娱乐支出和业余爱好支出不得作为业务招待费申报扣除。

企业申报扣除的会议费支出,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当提供证明真实发生的足够的有效凭证或资料。其证明资料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内容、目的、费用标准、支付凭证等。

企业应当区分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会议费支出,上述费用无法分清的,均计入业务招待费。


河北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解答》的通知 冀国税函〔2013〕161号

十八、企业发生差旅费、会议费税前扣除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企业发生的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的差旅费、会议费,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证明资料的,应能够提供证明其真实性的合法凭证,否则,不得在税前扣除。

差旅费的证明材料应包括:出差人员姓名、地点、时间、任务、支付凭证等。

会议费征明材料应包括:(1)会议名称、时间、地点、目的及参加会议人员签到的花名册;(2)会议材料(会议议程、讨论专件、领导讲话);(3)会议召开地酒店(饭店、招待处)出具的服务业专用发票。


陕西

详细信息

标题: 财政和税务部门如何审查企业会议费支出的真实性?

内容:

财政和税务部门如何审查企业会议费支出的真实性?

办件分类:

办件编号: NSZX20210500047

提交时间: 2021-05-12 09:54:20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 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 第四条 税前扣除凭证在管理中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真实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真实,且支出已经实际发生;合法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的形式、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关联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与其反映的支出相关联且有证明力。第五条 企业发生支出,应取得税前扣除凭证,作为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相关支出的依据。第七条 企业应将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包括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等留存备查,以证实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
请您留存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包括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等留存备查,以证实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答复机构: 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 2021-05-13 09:02

附 件:


浙江

会议费


网 址:https://12366.chinatax.gov.cn/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583bafecc82043708e43885dacb57cb0

问题名称:

会议费

留言时间:2020-08-25

纳税人归属地:浙江

问题内容:公司召开了一场会议,对方单位给我们开具了会议费的发票,除了发票之外,会议费入账还需要提供哪些资料作为附件凭证

附 件:无附件

答复机构:浙江省

答复时间:2020-08-25

答复内容:

浙江12366中心答复: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第七条 企业应将与税前扣除凭证相关的资料,包括合同协议、支出依据、付款凭证等留存备查,以证实税前扣除凭证的真实性。”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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