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1130706MB1641504K/2022-02379 | 主题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口市下花园区税务局 | 标题 | 首违不罚政策执行问答 |
发文字号 | 发布时间 | 2022-08-26 | |
机构 | 下花园区 | 体裁 | 公告 |
发布时间:2022-08-26 12:00
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
序号 | 事项 | 是否为总局 清单事项 |
1 |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 |
2 | 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送 | 是 |
3 |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 |
4 | 境内机构或个人向非居民发包工程作业或劳务项目,未按照《非居民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税收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有关事项 | 是 |
5 | 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 | 是 |
6 | 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 | 是 |
7 |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 | 是 |
8 |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 | |
9 | 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 是 |
10 |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期限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有关资料 | 是 |
11 | 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且没有违法所得 | |
12 | 纳税人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期限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且没有违法所得 | 是 |
13 | 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且没有违法所得 | |
14 | 拆本使用发票,且没有违法所得 | |
15 | 扩大发票使用范围,且没有违法所得 | |
16 | 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取得发票,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且没有违法所得 | 是 |
17 | 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且没有违法所得 | |
18 | 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缴销发票且没有违法所得 | 是 |
19 | 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且没有违法所得 | |
20 | 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且均没有违法所得 | |
21 |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税收票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具税收票证 | 是 |
22 | 自行填开税收票证的纳税人违反《税收票证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 |
23 | 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 | 是 |
24 | 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且没有违法所得 | 是 |
25 | 纳税人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发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且没有违法所得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