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咨询答复_免抵退税和留抵退税顺序_2022-05-26

浙江咨询答复
2022-05-26
来源:浙江咨询答复

免抵退税和留抵退税顺序

咨询内容

咨询时间:2022-05-26

咨询内容:

既适用免抵退税又适用留抵退税纳税人申请退税顺序有先后吗?

答复内容

答复单位:浙江财税12366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2022-05-26

答复内容:

您好!您在网站上提交的纳税咨询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规定:

九、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应先办理免抵退税。免抵退税办理完毕后,仍符合本公告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退还留抵税额;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

十六、本公告自2022年4月1日施行。

上述回复仅供参考,欢迎拨打0571-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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