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纳税咨询_建筑合同印花税怎么征税

陕西纳税咨询
2021-11-26
来源:陕西纳税咨询

详细信息

标题: 建筑合同印花税怎么征税

内容:

建筑施工合同,我们是根据外经证按次在当地预缴税款的时候,缴纳印花税,这样是不可以的吗??2015年的时候我在上家企业办理核销外经证的时候,西安雁塔税务局的时候说的是  可以是一张完整的印花税票,也可以是按次预交的印花税完税凭证,需要整理表格统计是否全额缴纳印花税,2021年11月25日,在雁塔税务办理业务时,突然说这样不对,税法规定合同签订按合同全额缴纳,我想咨询,具体应该怎么样,在纳税义务发生地税务局按次征收我们印花税,就是合同印花税呀,为什么这次雁塔税务局又说跟他所说的按合同额缴纳的印花税不同。希望能统一口径,答疑解惑

办件分类: 其他事项

办件编号: NSZX20211100525

提交时间: 2021-11-25 15:11:20

处理情况

处理状态: 处理完毕

答复内容: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 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规定,应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的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账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

根据《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规定:“第二条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法字〔1997〕52号)规定:“第三条 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包括总包合同、分包合同和转包合同。

第十条 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第二十二条 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应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税务机关对核准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单位,应发给汇缴许可证。汇总缴纳的限期限额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但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

第二十三条 凡汇总缴纳印花税的凭证,应加注税务机关指定的汇缴戳记、编号并装订成册后,将已贴印花或者缴款书的一联粘附册后,盖章注销,保存备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立合同人按收取费用0.5‰贴花。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包括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转包合同,立合同人按承包金额0.3‰贴花。”

因此,若您签订的建筑施工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0.5‰贴花,若您签订的建筑施工合同属于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按承包金额0.3‰贴花。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有疑问,请联系12366热线或联系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答复机构: 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 2021-11-26 11:37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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