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车后,是否需要拿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去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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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名称:
购买二手车后,是否需要拿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去缴税
留言时间:2023-02-06
纳税人归属地:厦门
问题内容:您好,我买了一辆二手车,已经开具了《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完成了过户上牌等操作,是否需要拿着发票去税务大厅进行缴税,比如印花税?个人对个人进行买卖二手车的,还望解答。
附 件:微信图片_20230206172007.png
答复机构:厦门市税务局
答复时间:2023-02-10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缴费人)您好!您提交的网上留言咨询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然人销售二手车业务由二手车交易市场和经销企业代征相关税费并代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因此,自然人不需到税务办税大厅再次缴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备注中规定:买卖合同指动产买卖合同(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备注中“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是指,动产买卖合同的书立人中有个人的,那么该动产买卖合同不属于征税范围,该动产买卖合同所有书立人均不缴纳印花税。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厦门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