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十三)——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
2022-06-0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退税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 (十三)

---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政策

一、适用对象

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 6 个月统筹地区的中 小微企业、 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社会团体、基金 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 参照执行。

二、政策内容

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 6 个月的统筹地区, 自 2022 年 7 月起,对中小微企业、 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 工商户缓缴 3 个月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 以下简称职工医保) 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 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三、操作流程

( 一 ) 享受方式

全面推行“免申即享”经办模式,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 业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享受缓缴单位缴费政策。

(二) 认定标准

中小微企业具体标准参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 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 等划型规定, 在当地政府主导下,由医疗保障、税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联


合确定名单。现有数据可以确定企业类型的,直接采用相关 部门的划型结论;现有数据无法满足企业划型需求的,可由 企业向核定缴费部门出具书面承诺。

四、相关文件

《国家医保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通知》( 医保 发〔2022〕21 号 )

五、相关问题

( 一 ) 享受缓缴政策是否会影响待遇享受?

答:中小微企业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不影响该企业 参保人就医正常报销医疗费用。缓缴期间,相关企业参保人 发生的符合基本医保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应及时报销、应报 尽报,确保基本医保报销水平保持稳定不降低。

(二) 缓缴期间是否仍需申报职工医保费?

答:缓缴期限内,中小微企业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 个人缴费的义务,正常申报职工医保费信息,确保职工连续 参保,个人权益连续记录。

( 三 ) 缓缴期间企业职工发生变化是否需要补缴?

答:缓缴期限内,中小微企业的参保职工出现离职、 申 请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办理关系转移等情形的,企 业应为其补齐缓缴的职工医保单位缴费。

( 四 ) 缓缴期间企业注销参保登记是否需要补缴?


答:缓缴期限内,中小微企业出现注销等情形的,应在 注销前缴纳缓缴的缴费。

( 五 ) 政策规定,缓缴自 7 月开始实施,如果企业未缴 纳 6 月职工医保费,7 月份缴纳当月费款以及补交上月费款 时是否可以一并享受缓缴?

答:缓缴的职工医保费界定为政策实施期内的职工医保 单位缴费,预缴、补缴等缓缴所属期以外的费款不在本次缓 缴范围内。因此,企业 7 月补缴的 6 月费款不可以享受缓缴, 但 7 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可按政策规定享受缓缴。

具体规定以本地实施办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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