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区(含丹徒)
土地等级 | 土地范围 | 税额标准 (元/平方米) |
一类 | 北府路以南,团山路以北,九华山路——南徐大道——枣林路以西,檀山路以东地区 | 16 |
二类 | 庄泉路以东、北府路以北、达信街以西、黄山西路以南地区以及双井路以东、中山东路――市政路以北、解放路以西、宋官营――大八叉巷以南地区 | 10 |
三类 | 电力路以东、运河路以北、梦溪路以西、长江路——东吴路以南地区的除二类地区以外的地区 | 8 |
四类 | 长江路——东吴路——禹山路以南,南徐大道——天桥路——丁卯桥路以北,焦山路——学府路——塔山路以西,润州路——朱方路一线以东内的除一类、二类、三类地区以外的地区 | 6 |
五类 | 市区除一类、二类、三类、四类地段范围以外的地区 | 4 |
六类 | 丹徒区茅山革命老区的上党镇、宝堰镇 | 1.5 |
丹阳市
土地等级 | 土地范围 | 税额标准 (元/平方米) |
一类 | 西至城河路,东至丹凤路,南至东门外大街,北至中山路,在此范围内的土地 | 8 |
二类 | 东起开发区齐梁路接122省道,南起122省道接西二环,西由西二环接北二环路,北由北二环路经迎宾路接丹桂路至齐梁路,在此范围之内除一等土地以外的土地 | 5 |
三类 | 开发区312国道以东、京沪高铁以西、241省道以南、312国道以北;云阳、司徒、延陵的312国道以东、京杭运河—丹金溧漕河以西、沪宁高速以南、312国道以北片区除一、二等以外的土地 | 4 |
四类 | 开发区312国道以西、京沪高铁以东、241省道以北、312国道以南、241省道以东;司徒、延陵的312国道以西、京杭运河—丹金溧漕河以东、沪宁高速以北、312国道以北片区除五类土地 | 3 |
五类 | 沪宁高速以南、240省道司徒段以西、122省道以南;312国道麦溪段以西、241省道以西 | 0.9 |
以上涉及路段的,均包括路段两侧厂房及其他经营用房,同一土地涉及两个土地等级地段,依次以土地使用证登记的地址、纳税人工商登记注册地址以及其他合理方式区分。
句容市
土地等级 | 土地范围 | 税额标准 (元/平方米) | |||||||
一类 | 市区崇明街道区域范围(西起洪武路-向北转文昌中路-向南转东昌中路-沿句容河西岸(河滨西路)-宁杭路向南-二圣路-华阳南路延伸段-河滨北路-洪武路) | 8 | |||||||
二类 | 西起石狮路-转122省道-转弘景路-转原104国道至洪武路-向西转通宁路-石狮路 | 5 | |||||||
三类 | 华阳街道、开发区管委会(黄梅街道)除一、二等土地范围以外的区域,郭庄镇、宝华镇、茅山风景区管委会、赤山湖管委会 | 3 | |||||||
四类 | 其他农村建制镇 | 0.9 | |||||||
扬中市
土地等级 | 土地范围 | 税额标准 (元/平方米) |
一类 | 三茅街道西至中电大道、东至环城东路、南至迎宾大道、北至环城北路和宜禾路范围内 | 8 |
二类 | 三茅街道一类土地之外,经开区范围内 | 5.5 |
三类 | 新坝镇、油坊镇、八桥镇、西来桥镇范围内 | 3.5 |
四类 | 环岛江堤公路外围滩涂改造用地 | 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