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第一栏为什么不填写?和第二栏第三栏的关系??
内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第一栏为什么不填写?和第二栏第三栏的关系??
答复:
1、若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小于等于9万(无代开专用发票)享受免税,将销售额填写小规模纳税人申报表第7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不填写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
2、根据《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8号)规定,第1栏“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应税货物及劳务、应税服务的不含税销售额,不包括销售使用过的应税固定资产和销售旧货的不含税销售额、免税销售额、出口免税销售额、查补销售额。应税服务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本栏填写扣除后的不含税销售额,与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8栏数据一致。
第2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合计。
第3栏“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税控器具开具的应税货物及劳务、应税服务的普通发票注明的金额换算的不含税销售额。
答复单位:青岛市12366中心
咨询时间:2015-01-04 11:56:34
答复时间:2015-01-06 11:3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