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热点问答_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第四季度购进的设备、器具,企业是否可以选择正常折旧,不选择税前一次...

热点问答
2022-11-08
来源:重庆市税务局

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第四季度购进的设备、器具,企业是否可以选择正常折旧,不选择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

发布时间:2022-12-09 14:34:0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微信

问:对于高新技术企业第四季度购进的设备、器具,企业是否可以选择正常折旧,不选择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

  答:纳税人可根据自身生产经营需要,自愿选择是否享受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需要说明的是,企业未选择享受的,以后年度不得再享受。此项规定是针对单个固定资产而言的,假如企业2022年第四季度购买了A、B两套设备,其中A设备选择了税前一次性扣除和按100%加计扣除政策,B设备选择实行正常折旧,那么,B设备在税收上只能正常折旧,其折旧部分不能享受加计扣除优惠。

阅读7
分享
下一篇:这是最后一篇
上一篇:这是第一篇
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