泽西岛回应经合组织BEPS 2.0税收计划

Wolters Kluwer 全球税务研究信息库
2022-04-13
来源:中税协网站

泽西岛回应经合组织BEPS 2.0税收计划

Wolters Kluwer 全球税务研究信息库

2022-04-13 16:58

泽西岛政府4月12日公布了一份政策文件,文件提出了一些改革建议,以保持泽西岛的国际竞争力和吸引力。

这份名为 《经合组织支柱一&支柱二—税收政策思考》的文件,阐述了泽西岛政府当前对经合组织建议的政策思考。

泽西岛政府表示,作为经合组织BEPS包容性框架137个成员之一,泽西岛正在探索实施一套新的规则。

“支柱一”方案将引入新的税收规则,将世界上规模最大和盈利最高的100家跨国企业取得利润的征税权重新分配给市场管辖区。此举为应对经济数字化而制定,旨在确保市场经济体即使在大型数字企业缺乏实际存在的情况下也能取得税收收入。

根据“支柱二”,各国已同意大型跨国企业的最低公司税率为15%,并将在国际层面上实施全球反税基侵蚀示范规则(GloBE规则)。

按照泽西岛政府的说法,上述变化对泽西岛的很多企业来说影响不大,"双支柱方案适用于达到或超过收入门槛的企业,其中支柱一为200亿欧元,支柱二为7.5亿欧元。门槛之外的企业将继续适用现有的企业所得税制度"。

对外关系和金融服务部部长Ian Gorst表示,"我们已经与经合组织接触了一段时间,并力求保持税收的简单性和确定性,以保持泽西岛经营环境的稳定性和吸引力。泽西岛政府一直认为,国际税收标准应该由经合组织这样的组织在全球范围内制定,从而确保'公平竞争环境'的原则能够在全球各税收管辖区之间适用,这对于平衡小型、发展中管辖区与大型、较发达管辖区之间的利益至关重要"。

该文件称,"GloBE规则方面,泽西岛的最佳选择可能是实施GloBE规则,对归属于GloBE规则范围内集团的企业征收15%的国内最低税。此举能为企业提供最大的确定性和简单性。"

该文件称,"如果泽西岛决定实施GloBE规则,2024年1月1日之前不会实施,泽西岛的国内企业税制对GloBE规则范围外的企业来说将保持不变。"

该文件称,"将仔细考虑关于GloBE规则的所有决定,泽西岛将继续与根西岛和马恩岛合作,以统一支柱一、支柱二的实施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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