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咨询留言_一般纳税人能变更小规模么

咨询留言
2018-07-31
来源:山西省税务局

办件标题:一般纳税人能变更小规模么

办件编号:NSZX2018073000003

留言时间:2018-07-30

内容:您好,麻烦咨询一下,我是新注册的公司,在网上税务登记的时候登记成一般纳税人了,选错了,我要选一般纳税人。去税务局大厅咨询,说没办法变更。登记成一般纳税人就不能变更成小规模纳税人了么?是不是必须注销企业呀。企业名称:临汾市趣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附件:无附件

办件状态:已办结

答复内容: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回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规定,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选择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第二条的规定,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或选择继续作为一般纳税人: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的有关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二)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下同)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下同)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   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上款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   应税销售额的具体范围,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感谢您的咨询!上述回复仅供参考,若您对此仍有疑问,请联系12366或主管税务机关。

答复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中心

答复时间:2018-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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