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关于废止《绍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的公告》的公告_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4号_2022-06-30_全文有效

2022-06-30
来源:浙江省税务局网站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关于废止《绍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的公告》的公告

【发布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4号【成文日期】 2022-06-30【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 自2022年7月1日起,《绍兴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购销合同印花税核定征收比例的公告》(绍兴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3号)相应废止。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绍兴市税务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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