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长兴县税务局关于开发区税务所挂牌有关事项的公告_国家税务总局长兴县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_2022-09-09_全文有效

2022-09-09
来源:浙江省税务局网站

国家税务总局长兴县税务局关于开发区税务所挂牌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布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长兴县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成文日期】 2022-09-09【是否有效】 全文有效

根据机构设置工作部署,原国家税务总局长兴县税务局李家巷税务所更名为国家税务总局长兴县税务局开发区税务所,于2022年9月9日挂牌。为确保派出机构挂牌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国家税务总局长兴县税务局部分派出机构挂牌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长兴县税务局开发区税务所负责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太湖街道、李家巷镇、洪桥镇、吕山乡、太湖图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辖区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基础事项管理及其风险应对工作。

国家税务总局长兴县税务局开发区税务所办公地址:长兴县太湖街道陈王路298号,邮政编码:313100。

本公告自2022年9月9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长兴县税务局

2022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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