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代理财政部门或预算单位开立的零余额账户在异常情况可能会出现账户内资金当日无法支付也无法退回国库的情况,此时,零余额账户将存在余额,若按照一般单位结算账户管理,银行应向零余额账户支付利息,那么

[国库司]
2022-04-21
来源:财政部咨询反馈

商业银行代理财政部门或预算单位开立的零余额账户在异常情况可能会出现账户内资金当日无法支付也无法退回国库的情况,此时,零余额账户将存在余额,若按照一般单位结算账户管理,银行应向零余额账户支付利息,那么上述利息应怎样处理? 若零余额账户不需计息,麻烦老师告知一下是否存在零余额账户不计息的制度依据,非常感谢!

留言编号:8120159-sUlc

答复单位:[国库司]

回复时间:[ 2022-04-21 ]

网民您好,留言收悉。根据《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引发〈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2〕28号、《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的通知》(银发〔2002〕216号)等规定,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日终余额为零。目前,相关制度办法中未对零余额账户计息作出明确规定。下一步,我们将商中国人民银行研究明确。感谢您的留言。

阅读27
分享
下一篇:这是最后一篇
上一篇:这是第一篇
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