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干部从南京医科大学到我单位挂职任副主席(行政级别正处),其在原单位乘坐一等车座(二级教授、杰青),现在在我单位挂职期间出差参加活动,请问是否还可以按一等座车票购买?
留言编号:7102500-d5cn
答复单位:[行政政法司]
回复时间:[ 2022-09-20 ]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以下简称《办法》)规范的是中央单位(包括中央和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开展公务活动的行为;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可参照《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操作规定。根据您的描述,挂职干部在挂职期间因执行挂职单位的工作任务所发生的差旅费,原则上应按照挂职单位相关规定执行。您单位可按照所在地区财政部门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明确相关管理要求。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