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公益一类科研院所主办具有CN刊号的杂志,并釆取自办发行的方式面向全国公开发行,每期发行量约几万份,一年征订费约几百万,征订费直接进入单位账户,扣除印刷费、税费、人工等成本,几乎无剩余。这算

[综合司]
2022-10-26
来源:财政部咨询反馈

您好!请问公益一类科研院所主办具有CN刊号的杂志,并釆取自办发行的方式面向全国公开发行,每期发行量约几万份,一年征订费约几百万,征订费直接进入单位账户,扣除印刷费、税费、人工等成本,几乎无剩余。这算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从事经营活动吗?

留言编号:0145316-3r67

答复单位:[综合司]

回复时间:[ 2022-10-26 ]

网友您好,现将您的问题咨询答复如下: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配套文件的通知》(国办发[2011 ]37号)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即承担义务教育、基础性科研、公共文化、公共卫生及基层的基本医疗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不能或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单位,这类单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其宗旨、业务范围和服务规范由国家确定。2.对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开展的活动是否为经营活动可以从以下方面判断:一是该活动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二是该活动是否符合单位职能范围;三是该活动是否可以通过市场配置资源。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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