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单位属于中央驻地方预算单位。我单位下属的部分偏远地区基层预算单位,距离省会城市很远且交通不便,部分职工在省会城市周边拥有住房,因此这些职工到省会城市出差时一般都住在自己家里。据了解,地方上对于这种情况允许出差职工报销差旅费住宿标准50%的住宿费用补贴,这样既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职工的需求,也为单位节约了一定的住宿费支出,是一个可以说是双赢的结果。那么请问,如果当地政府有这样的政策,我单位下属的在当地的基层单位是否可以参照执行?如果不可以,那么这些职工出差就只有都住在酒店,而且现在酒店住宿费用也很贵,相应地增加了单位的差旅费负担。烦请指点!
留言编号:2164-3638833
答复单位:[行政政法司]
回复时间:[2021-02-02]
中央驻地方预算单位差旅费应当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3〕531号)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各单位可以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根据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具体操作规定,但是在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基本原则等方面应当与《办法》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