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对于PPP行业的会计核算,除了以前的解释2号,现在更新补充了解释14号,仍然解决不了会计核算的疑惑,建议针对项目公司自己施工、发包施工,同时结合政府付费、使用者付费、使用者付费+可行性缺口补贴三种付费方式分别通过案例进行具体指导。同时建议针对PPP行业,制定相应的涉税政策。尽快解决全国在该行业会计核算、涉税过程中的各自为政局面。急切盼望!!!
留言编号:2165-3659645
答复单位:[会计司]
回复时间:[2021-03-15]
您好!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所提问题,我们的答复意见如下:
我们将陆续推出有关应用案例,请通过财政部会计司网站进一步关注。涉税问题请咨询税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