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手里有点闲钱,想贡献给国家国防建设,但是从来没有见过国防部的捐赠渠道,这个有捐赠的渠道吗?

[国库司]
2021-03-31
来源:财政部咨询反馈

现在手里有点闲钱,想贡献给国家国防建设,但是从来没有见过国防部的捐赠渠道,这个有捐赠的渠道吗?

留言编号:0262-3672922

答复单位:[国库司]

回复时间:[2021-03-31]

对您的家国情怀深表敬意!就您提出的向国防部捐款事宜,经研究现回复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十一条规定:“在发生自然灾害时或者境外捐赠人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作为受赠人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可以接受捐赠”。全国人大常委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释义中对此作了进一步诠释。明确县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在两种情况下可以接受捐赠:一是在救助灾害时可以接受捐赠;二是应境外捐赠人的要求,政府可以接受捐赠。您的捐赠事项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如您想进一步了解,请直接联系国防部咨询具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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