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第二税务分局 第一稽查局 第二稽查局和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大有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_公告〔2018〕5号

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
2018-09-30
来源:辽宁省税务局网站

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第二税务分局 第一稽查局 第二稽查局和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大有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公告〔2018〕5号 全文有效

索引号:11210700MB1507444K/2018-04691

发文机关: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

发文字号:公告〔2018〕5号

主题分类:政策法规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文时间:2018-09-30

为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组建了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重点税源企业税收服务和管理局)(以下简称“第一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以下简称“第二税务分局”)、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以下简称第一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以下简称第二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大有经济开发区税务局。为更好地服务纳税人并依法履行职责,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将挂牌后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一税务分局承接原锦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原锦州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所有业务(含有关服务事项)。办公地址:锦州市古塔区解放路三段32号,联系电话:0416-2126539 。办税服务厅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凌南西里7号,办税服务电话:0416-3861136,0416-3880425。

第二税务分局承接原锦州市国家税务局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分局所有业务(含有关服务事项),同时负责与房地产一体化相关的税收业务及纳税服务工作。办公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凌南东里65-1号,联系电话:0416-3563853。车辆购置税办税服务厅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凌南西里7号,办税服务电话:0416-3563859。房地产一体化服务大厅(锦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税服务厅)地址:锦州市古塔区上海路二段天兴新大陆1号,办税服务电话:0416-2385160。

第一稽查局承担市税务局列明大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国家税务总局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大有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古塔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北镇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义县税务局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相关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违法案件的查处以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办公地址:锦州市古塔区解放路三段32号,联系电话:0416- 2121302。

第二稽查局承担市税务局列明大企业的税务稽查、税收高风险事项应对和协查等工作;负责国家税务总局锦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凌河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太和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凌海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黑山县税务局所辖区域内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相关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违法案件的查处及查办案件的执行工作。 办公地址:锦州市太和区市府东路34号,联系电话:0416-2160360 。

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大有经济开发区税务局,办公地址:凌海市大有农场双庙分场,联系电话:0416-8666685。办税服务厅地址:凌海市大有农场双庙分场,办税服务电话:0416-8666681。

二、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大有经济开发区税务局,挂牌后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分别以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和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大有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的名称开展工作。相关证书、文书、表单等启用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第二税务分局、第一稽查局、第二稽查局和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大有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的名称、局轨、字轨和编号。

本公告自2018年9月30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

2018年9月30日

链接: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 第二税务分局 第一稽查局 第二稽查局和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大有经济开发区税务局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的解读

阅读2
分享
下一篇:这是最后一篇
上一篇:这是第一篇
写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