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税务局关于废止丹东市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2019年第4号 全文有效
索引号:11210600MB1507436K/2019-04117
发文机关: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税务局
发文字号:2019年第4号
主题分类:政策法规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文时间:2019-12-27
现将《丹东市国家税务局丹东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丹东市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丹国税联发〔2009〕2号)予以废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丹东市税务局
2019年12月27日
链接:《关于废止丹东市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公告》的解读